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1月26日至12月6日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期中教学检查是对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工作的全面检查,旨在进一步了解本学期本科教学的基本情况。
二、检查时间
11月26日至12月6日。
三、检查形式
为充分发挥教学单位的教学主体作用,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检查内容
(一)系部自查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2019-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各年级是否严格按照所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开足课程、落实各项教学任务,确保课程无遗漏,学时、学分、学期无误;本学期教师调(停)课情况,缺课,核实并督促教师及时补课。
2.教学运行情况
检查课表(含实验课)执行情况;教师有无擅自调(停)课、迟到、早退等现象;教师使用网络教学平台组织教学的情况;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作业布置及批改,章节测验、辅导答疑等情况;学生出勤率、迟到早退、课堂互动、作业完成等情况。
3.课程考核情况
检查本学期课程考核安排、要求与计划;本学期已考完课程的考核实施情况。
4.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及反馈情况
检查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照计划进行听课、反馈和总结。
(二)学校抽查内容
1.过程性考核检查
按教研室随机抽取1门课程,核查过程性考核对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2.试卷检查:
按教研室随机抽取1门专业课或1个班近3学年的试卷、教学大纲(按人才培养方案装订成册)和试卷分析等存档材料。
五、检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检查中要做好相关记录及文档资料的保存。
(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讨论提出有效整改措施,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报告,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总体情况。
(三)各教学单位于12月6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