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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声”大学生艺术节朗诵作品选拔的通知
2022-06-29 17:47 孟梅  教务处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提升新时代大学生语言文化素养与应用能力,打造大学生原创语言艺术精品。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由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学生工作处(团委),共同组织遴选参加河北省第五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学生原创优秀朗诵作品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百年青春,强国有我;文化传承,时代风华。

    二、活动内容

建团百年,以青春之声诵百年,以青年微光承荣光,坚持打造大学生原创语言艺术精品,传承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新时代青年青春风采与时代风华。

    三、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符合本届“新声”大赛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反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反动或任何有悖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因素,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鼓励“原创”“改编”(影视剧或文学作品在舞台朗诵艺术形式上创新)的作品。在参赛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作品,每个参赛作品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

参赛作品由学生工作处(团委)举办的“新声”大学生朗诵大赛中产生。

   四、活动安排

(一)校级“新声”大学生朗诵大赛作品报送时间2022年7月25日前。

(二)选拔活动时间:2022年7月26日。

(三)选拔形式: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学生处及相关专业评委对视频进行参赛作品遴选,评出的优秀作品将推送到艺术节参赛。

(四)艺术节参赛作品报送时间:2022年7月31日前。

教务处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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