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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2022-05-16 19:52 王博  教学质量监控科

各系部:

根据学院整体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学生评教已于第12周周(5月17日)开始。为了使学生评教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要求

1、各系部要充分认识学生评教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确保每个学生了解网上评教方法、操作步骤,以及评教注意事项。

2、各系部要将本部门的评教工作落实到人。教学秘书和辅导员要督促学生及时参加本学期的评教,在保证学生参评率的同时,还要确保能够真实地反映出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全体学生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与,客观、公平地进行评教。班级学生参评率要达到100%。

二、评教时间及范围

本学期评教时间从12周周(5月17日)开始,至14周周二(5月31日)结束。

评教范围为本学期所开设全部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

三、评教组织

1、各系在评教时间段内自行组织学生在可以上网的任意一台电脑上评教。

2、教务处将会对各班级参评率进行通报,请各系部根据通报数据对参评率较低班级及时进行组织督促,高质量完成本次评教工作。

四、评教方法及操作步骤

1、学生电脑登录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官网,进入“教务系统”

 2、登录个人账号,用户名为学生本人学号。登陆系统后,在系统界面里,单击“教学评价”,在展开的下一级菜单中,点击“学生评价”。


   3、在新弹出的“学生评价”界面中,会列出本学期学生上的所有课程及授课教师,每一门课程左侧均显示未评字样。


4、学生点击对应课程教师,在屏幕右侧出现的5项评分对话框内,依据每一项评价标准输入对教师的评价分数,每一项给分范围均为0-100分,教师最终得分为学生5项评价分值之和*0.2。

5、学生每评价完一位教师之后都要点屏幕下方的“保存”按钮,然后点击其他未评教师继续评教,学生评价完本学期所有教师后点屏幕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评教。


6、请学生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教务系统密码信息,以免不法人员非法登录,进行不法操作。

五、学生评教注意事项

1、本学期继续使用网上评教系统,超过规定的评价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

2、如未参加评教,学生的成绩将无法查询,而且将不能选修下学期的公共选修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应该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对每位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应该公正、客观。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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