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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教学改革项目经费支持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2022-05-16 15:07 陈顺通  教学建设科

学校各内设机构

为保障我校各类已立项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研究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现下达2022年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第一批支持计划,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经费类别及支持范围

本次拨付经费为2022年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第一批支持计划,后续将根据教学建设需要继续拨付教学改革支持资金。

项目类型

立项年度

经费拨付计划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021-2022

经费支持总额0.6万元/项,本次拨付0.3万元/项,剩余部分待结题后拨付。

2019-2020、2020-2021

本次不拨付经费,待通过结项验收后拨付剩余0.3万元/项经费。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2019

2021年通过结项验收且未开始剩余50%经费报账的项目,本次拨付剩余0.3万元/项经费。

2020

按照立项通知重点项目支持经费总额0.6万元/项,一般项目0.4万元/项,本次按照项目支持经费总额的50%拨付。

2021

按照立项通知经费支持总额0.4万元/项。本年度不拨付,待年底通过项目中期验收后,于2023年拨付总经费的50%。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020

2021年通过结项验收且未开始剩余50%经费报账的项目,本次拨付剩余0.3万元/项经费。

2021

按照立项通知经费支持总额0.4万元/项。本次暂不拨付经费,待通过中期验收后拨付0.2万元/项经费。

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

2019

2021年通过结项验收且未开始剩余50%经费报账的项目,本次拨付剩余0.3万元/项经费。

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材建设项目

2021

本次拨付项目过程资助经费0.4万元/项。待通过出版社“三审三校”获得书号后,主编可携出版合同及书号向学校申请获得后续出版资助经费。

二、经费支出范围

项目研究经费原则上不得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硬件设备。项目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在以下界定的范围内实施。

(一)图书资料费:指购买图书、翻拍、翻译资料以及打印、复印、誊录、制图等费用;

(二)数据采集费:指围绕项目研究而开展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所需的费用;

(三)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四)小型会议费:指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项目开题、专题研讨、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用;

会议费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五)咨询费:指为开展项目研究而进行的问卷调查、统计分析、专家咨询等支出的费用。

(六)印刷费:指打印、誊写调查问卷材料、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等材料的费用;

(七)办公耗材费:主要指购买直接用于项目研究的办公自动化耗材(单价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及低值易耗品等费用,主要指硒鼓、墨盒、移动存储设备、复印纸等及其它办公易耗品;不能超过项目总金额的10%。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教材、论文的出版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专用通信费(项目建设相关的邮政与网络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学生教学及实践活动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用于支付学生教学实践活动等的费用。本经费开支只适用于学科专业建设类项目,且该项经费开支一般控制在相应项目经费总额的40%以内;

(十)信息化教学建设与维护费:开展教学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网站建设与维护费用、视频录制、课件制作等费用;

三、经费使用要求

(一)本次下达资金须在6月30日之前全部报销完毕。

(二)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经费支出必须在本通知“经费支出范围”内支出。

(三)资金使用程序为:

1、项目负责人在准备好报销发票后,填写《教学改革项目经费支出报备单》(附件),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350755757@qq.com。此操作需在6月20日前完成。

2、教务处工作人员在每周周二集中处理收到的报备单,对符合本通知“经费支出范围”的报备单,按照报备单金额在“业财一体化管理平台”中下达经费指标。

3、项目负责人于经费指标下达后一周内在“业财一体化管理平台”内完成报账工作。

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陈顺通,联系电话:7523168。

附件:教学改革项目经费支出报备单

教务处  

2022年5月16日



附件【附件:教学改革项目经费支出报备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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