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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10-11 16:16 王博  教学质量监控科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的规范性,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11日起至学期末。

二、检查范围

本学期实践教学相关的全部教学场地和检查期间的全部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包括实验教学(B类课程的实验环节和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各类校内实习(实训)等。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实践教学管理

1.实施细则。对各种实践教学过程的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是否齐备、规范,以确保教学效果的达成。

2.实施调度。实验与实习(实训)排课是否科学合理。

3.环境卫生。实践教学场地是否整洁卫生。

(二)实践教学资料

1.教学资料。各种实践教学过程的教学资料是否齐备、规范。

1)实验:教学大纲、教材(或指导书)、教师工作手册等

2)实习(实训):教学大纲、任务书、实施计划表、总结表等;

2.管理资料。仪器设备清单、场地清单、场地教学使用记录是否齐备、规范。

(三)实践教学运行

1.教学秩序

1)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教学;

2)教师和学生是否按规定着装;

3)分组是否合理,每人都能获得独立练习或训练机会;任务明确;

4)教师是否对教学秩序的进行了管理。

2.教师指导

1)学生考勤记录是否及时;

2)教师是否示范清楚、指导及时到位;

3)教学进度把控是否合理,是否各环节都有相应的考核标准与记录;

4)批改与考核情况是否及时、公正、合理。

3.学生学习

1)学生出勤情况;

2)相关学习资料是否携带齐备;

3)是否了解实践教学要求及安全事项;

4)是否熟知考核要求;

5)能否根据需要开展讨论、协作,与教师积极互动;

6)能否按时按质完成相关任务要求。

4.实践教学效果

1)学生能否正确、规范地使用设备仪器;

2)学生动手能力是否能够得到锻炼与提高;

3)学生认可程度如何。

四、检查的组织

1.系部自查。1011日——1022日,对本部门实践教学场地建设,实践教学管理、实践教学运行进行自检自查。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填写《实践教学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2.教学巡视。1011日——学期末,学校教学督导、领导干部及教务处主要对教学秩序、设备准备情况等进行巡视检查。

3.学校检查。1025日——1029日,学校教学检查组将根据系部自查及教学巡视情况对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管理、实践教学运行进行集中抽查。

五、具体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教师对实验室、实践教学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研究学习,并据此开展检查;

(二)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实践教学检查工作,拟定自查工作计划,对本单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开展针对性的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以改进和加强本本单位的实践教学工作;填写《实践教学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于1025日上午10:00之前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综合办公楼202)。

 附件1: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实践教学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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