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20年转专业工作总体安排,现启动2020级专科生转专业工作,依据《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河环院字〔2020〕3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2020级专科生转专业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组长:张静
成员:贾勤 霍保全 王政 纪献兵 崔力拓 哈增红 张利辉
付宜新 高彩霞 殷志栋
各2020级专科教学单位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申请条件
2020级专科生转专业,按照《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河环院字〔2020〕33 号)中有关规定执行,除以下情况外均可申请:
(1)期末考试(正考)成绩不合格的;
(2)期末考试(正考)平均成绩排名未进本班级前50%的;
(3)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
(4)按照专业培养计划,专科进入第二学年及以上的;
(5)已有转专业经历的学生或已有转学经历的;
(6)招生时以特殊形式(如高水平运动队、合作培养、艺术类、体育类等)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7)在校期间被认定为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或者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8)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三、工作组织
1、12月31日前,教务处将专科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1月8日前,各系部根据《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2020级专科转专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包括转专业拟接收计划数、转入条件、转专业考核办法及考核小组人员名单等内容。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3、1月10前,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系提交的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审议。
4、2月28日前,各系部公布各班级期末考试(正考)平均成绩(平均分)排名进入前50%的学生名单,并将该名单加盖部门公章后交教务处备案。
5、3月2日前,教务处发布《2020级专科转专业工作组织通知》,公布各系2020级专科转专业工作接收计划、考核实施细则、工作组织流程。
7、3月4日前,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20级专科生登录“教学信息服务平台”完成转专业申请及相应证明材料提交工作。因特殊原因需转专业的学生应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并将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交现所在系部存档备查。
8、3月5日前,学生转出系部按照转专业“申请条件”要求,完成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并在“教学信息服务平台”中完成对学生转出申请的确认提交工作。
9、3月6日—7日,各系部按照本单位《2020级专科转专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完成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教学信息服务平台”中审核提交,并将转专业的过程材料存档备查。
10、3月12日前,教务处将各系部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教务处按照批准后名单下发学籍异动通知单,各学生转出系部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学籍异动通知单通知学生到新专业报到。
四、专科转专业工作说明
1、本实施方案适用对象为2020级普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2、转入专业接收学生类别须与学生入学年份该专业招生类别要求相一致,各系应在《2020级专科生转专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五、工作要求
1、在转专业工作开展过程中,各部门及各单位应保证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做到“四公开”,即接收计划、考核实施细则、工作组织流程、转专业结果公开。
2、若发现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则取消相应学生转专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洪宇、宋晶晶
联系方式:7815776、7815775
附件:2020年普通专科分专业招生类别一览表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1月7日
附件: 2020年普通专科分专业招生类别一览表 |
系部 |
专业 |
类别 |
环境科学系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理工、文史 |
环境科学系 |
法律事务 |
文史 |
人文社科系 |
人力资源管理 |
理工、文史 |
人文社科系 |
旅游管理(生态旅游) |
理工、文史 |
生态学系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理工、文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