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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研活动的通知
2018-03-19 11:17 陈顺通  教务处

各系(部)、中心:

为保证我院教研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充分发挥教研活动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本学期教研活动开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研活动开展基本原则

(一)紧紧围绕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这一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本教研室、专业组教师对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理解认识水平。

(二)教研活动要有明确的目标指向,紧紧围绕学科与专业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工作规范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切实可行、规范有效的教研活动。

二、本学期教研活动主题要点

(一)教育理论、政策学习。

一是学习教育理论,促进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以适应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二是学习相关教育法规、政策,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造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高等教育法》、十九大报告、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在教学工作中准确把握、积极响应国家教育教学政策引导方向。

(二)学科、专业建设研讨。

一是学习国家、京津冀、河北省、秦皇岛市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等行业发展规划,根据相关规划的内容,对我院今后学科、专业发展定位进行研讨,就我院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如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展开讨论。二是各教研室、专业组要时刻把握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向,及时传达、学习国家、行业(产业)协会出台的与学科、专业办学相关的指导文件,开展专业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及专业面向岗位(群)等方面的研讨。三是深刻理解我院本、专科的“3621”、“3+4+X”人才培养模式内涵,认真总结近几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执行的经验和问题,开展2018年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及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等方面工作研讨。

(三)课程、教材建设研讨。

将可持续发展教育理念渗透到教育课程体系中,形成渗透式课程模式,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对每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法、重点、考核等内容进行研讨。本科课程体系中的公共基础课讲授内容,要既能满足学生学习专业后续课程的需要,也要能够满足学生后续考研深造的需求;专业课、职业技能课要体现“实”、“用”的原则;高职专业课程体系要实现贴近专业所面向岗位群工作一线实际,突出“教学做一体化”。

要立足我院课程建设实际,开展校本教材建设研讨。

(四)加强备课及备课交流制度。

公共基础教研室要利用教研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共课集体备课制度,各专业组(教研室)要利用教研活动进一步加强相同或相近专业课程集体备课制度的同时,要建立同一专业课程体系中有前后承接关系的课程的备课交流制度,加强学生专业课程学习的联系性。

(五)教师教学能力建设。

开展教师教育创新大讨论,注重引导青年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水平。对课程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进行研讨,引导教师利用“互联网+”模式(即利用网上的教学资源和师生网络实时交流互动)提升教学质量。

(六)师德、师风与学风建设。

进行师德师风建设交流研讨,进一步激发教师岗位责任感,开展师德育人经验交流,研讨在现有学生素质基础上,如何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就如何凝练我院大学精神和文化品格,推动学院实现内涵式发展建设展开研讨。

(七)创新创业教育。

认真学习、理解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对如何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有机融合入我院人才培养的素质教育体系和专业能力教育体系进行研讨;就如何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教育在学生成才成长路径中的作用展开研讨。

(八)教师教学基本规范建设。

开展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学习,进行教师教学基本程序、基本规范研讨,提升教学管理规范性。

(九)教学研究建设。

在教研活动中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研讨,充分发挥教研室团队优势,积极申报高层次教研课题。

()实验、实践、实习教学保障

一是立足学科发展建设及专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需要,对各学科、专业现有实验、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情况及制约实践教学质量提高的问题进行研讨,为建立完善的实验、实践教学保障体系出谋划策。二是就如何建立互利共赢的深度校企合作,拓展高质量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人才培养工作建立稳定的专业实习、实训教学保障体系进行研讨。

三、教研活动要求

()各教研室或专业组至少每两周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应小于1小时。

(二)活动开展具体时间由各系、部、中心确定,并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三)各专业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主题、有时间保障,除保证本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外,还要将校内兼课教师及外聘教师纳入教研室活动范畴。对于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专业组(教研室)应在下一学期停止聘任该教师继续授课。

(四)各系部、中心可从“教研活动主题要点”中选择活动主题,也可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自定主题,但活动主题应服务于“课堂教学”和人才培养。鼓励各系部、中心开展丰富多彩、切实有效的教研活动。

四、教研活动计划的制定

各系、部、中心于322日前,将填写好的《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研活动计划表》(附件)打印,由系、部、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连同该表电子版一起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备案。

五、教研活动计划执行管理

(一)各系、部、中心应按照在教务处备案的教研活动计划按时开展教研活动,教务处每周周一上午将在“教学管理群”公布本周各教研室教研活动,如有更改应至少在上一周的周五告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每次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均应及时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研室活动记录本》上详细记录。

(三)教务处将根据各系、部、中心提交的教研活动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各部门的教研活动,对各部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并检查《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研室活动记录本》等相关教研活动资料。

(四)本学期结束前,各系、部、中心应提交本学期教研活动书面总结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附件: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表    

教务处  

201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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