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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库建设的通知
2020-07-15 19:30 陈顺通  教务处

学校各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现配合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开展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库建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教育类三个系列,原则上每门课程学分设计为1-2学分(16学时/学分),应按如下原则开展建设课程库。

1.普适性:课程所探讨的问题应适合全校不同学科专业背景的学生学习,学生易于接受和理解。

2.基础性:课程的内容应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文明中最基础的知识和方法。

3.综合性:课程应对不同学科领域的内容进行融合贯通,提供学生分析问题的多种视角,能够启发学生的心智。

4.深刻性:课程不仅要让学生获取广泛的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知识的学习,培养优美情感、陶冶健康人格,发展完备理性。

5.时代性:课程应具有时代特征,尽可能地反映学科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二、建设要求

各系部要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优势至少申报建设2门通识教育选修课,多报不限。鼓励校内各部门立足所负责的业务领域,积极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具体要求如下:

1.各系部(部门)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业务领域优势确定所开设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名称,填写《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申报表》(附件1)。

2.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进入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库。

3. 进入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库的课程,在每学期均需面向全体本科生开放,课程申报单位应保证每个学期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开设1-2个教学班。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任课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4.各系部应保持所开设的2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稳定性,当有课程因故不能继续开设时,应提前一学期申报新的课程进行接替。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联系人

7月31日前,系部(部门)将填写好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及经系主任签字后的该表纸质版照片发送至350755757@qq.com,纸质版待暑假开学后统一提交。

工作联系人:陈顺通  电话:0335-7523168

附件: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申报表

教务处

2020715


附件【附件1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申报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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