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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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责
2020-06-19 10:06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教学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

二、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拟定专业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研究和拟定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负责优化、调整课程体系,规范课程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研究、拟定和申报精品课程。

三、组织学校教学改革与研究,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负责各级各类教研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的报评建管;负责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各项工作。

四、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健全并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负责各类教学评价的组织、统计分析与整理;负责全校学生评教工作。

五、负责组织日常及专项教学督导检查工作;负责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负责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各项工作。

六、负责教学工作历的编排,学期开课计划审核、教学任务下达,审核、确认教师任课安排;负责学生课程安排与日常调度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教学资源管理及重修管理;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及实施。

七、负责全校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毕业资格审核工作;负责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八、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学校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负责组织落实实验教学计划、任务;负责理论及实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与审核;统筹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的组织与过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学科竞赛。

九、负责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对教材建设内容(政治性、保密性等)进行审查;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的教材使用审核、保障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本科数据平台的数据填报工作,组织系部教学管理运行状态数据统计、分析与评价;负责组织开展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工作。

十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教学经费的预算和分配;负责教学档案的组卷归档;负责推动教学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

十二、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十三、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部门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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